制度汇编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01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发挥我院作为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质量保障中的重要地位和主题作用,切实建立院级闭环质量保障体系并完善院级质量监督框架,现经反复研究与广泛征求学院教师意见,现形成《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细则》,请相关负责人与各位老师认真学习与落实。

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机构设置

我院成立教学质量保障监控领导小组。崔燕院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娄淑华教授、姚红军教授、朱秀梅副教授、许畅、霍然、赵光达、吴琼、王彦婷组成。学院教学质量保障监控领导小组以学院教学发展与改革的实际需要,独立展开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监控内容

1.教学内容的时效性。监控教师所教授教学内容是否能够符合时代要求,以满足人才培养要求,满足社会发展进步,满足学生个人发展需要。

2.课堂教学方式。监控教师课堂教学能够以启发式、探究式、合作式等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教学法为主,积极探索教学新路径,在课程教学改革中是否取得重要突破。

3.课程考核评价。监控教师考核是否重视过程性评价以及考核办法的规范性。结果性评价中是否突出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的信效度和区分度等。

三、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反馈执行

1. 教学质量保障监控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学院教学信息反馈内容的分析和总结,并把相关结果及问题及时向学院全体教师或个别教师公布,以达到反馈指导、动态调整、改进提高的目的。

2. 教学质量保障监控领导小组需以听课方式反馈教学信息,并及时将督导结果录入内部质量评价管理系统。

3. 教学质量保障监控领导小组通过例会或组织教研室活动来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与提升策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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