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思政课教学管理水平,明确主体责任,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管理队伍主要由: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与教研室主任组成。
一、教学副院长
1.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管理和认证、评估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2.负责思政课程建设,负责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的编定组织工作;负责教学例会、课程教学(改革)的研讨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检查本院各类教材的选用情况和征订工作。
4.协助院长抓好师资建设,负责教学人员进修活动、业务考核工作,组织本单位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调配工作,组织本院优秀教学成果和教学名师的评定工作。
5.负责本科教学运行工作,对全院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质量,教学文件执行情况及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与检查。抓好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6.负责组织全院本科专业课程的考试(考查)工作,审阅考试试卷,督促检查监考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做好阅卷及考试质量分析。
7.负责组织和选拔教师、学生参加校级、省级以上的各项专业大赛。
8.负责期中、期末、学年的教学总结工作。
9.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
教研室主任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组织开展本系的教学。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本课程教学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本课程教师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教学研讨的组织管理;组织和带领本系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发扬团队精神,协同作战;
3.负责本课程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拟定考试命题原则,审核试题质量,把握阅卷标准、考试成绩统计与分析、试卷的装订、检查和送存等;
4.努力抓好师资队伍建设,确定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制定本课程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计划,做好本课程教师的考核工作。
5.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作业批改情况,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实施;期末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与计算;
6.组织教师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育人理念。关心本课程教师的思想、生活、学习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7.每学期初写出本系的教学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出教学工作总结;落实并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秘书
1.负责教学文件、教学档案的发放、搜集、整理、保管工作、做好学生学籍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学生教材的发放。
2.负责组织协助学院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3.编排课程总表,负责课程的临时调整与统计,负责统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成果。
4.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公共选修课和辅修专业的选课工作,安排、落实专升本、转专业学生的选课。
5.协助教务处和学院做好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修订和审核工作。
6.协助安排学生期中、期末考试、考查及补考工作,具体负责试卷的收交、打印发放、存档,负责学生考试成绩的统计与汇总。
7.协调、组织学生的各种考试、考核(包括期中、期末、补缓考考试,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各种学科大赛等)和试题的收集与保管。
8.负责管理正常的教学秩序,协调教师的调、停课和补课,并及时将调停课单送至教务处。
9.协助分管院长做好教学经费的预算和分配、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10.协助教学和学生部门做好学生考勤或考试违纪事件与教学管理中其他问题的调查处理。
11.负责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相关工作,如学生评教,领导、同行评教等。
12.负责学生成绩管理,考试结束后及时向教师收集试卷评阅成绩,并送交教务处,负责相关成绩的提交审查工作。
13.参加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种例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14.做好试卷材料的收取、保存和试卷库的管理工作,配合教师做好试卷和论文等材料的调取和查阅工作。
15.认真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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