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

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发布时间:2020-10-01浏览次数:

青年教师是教育事业的未来和希望。青年教师的成长和进步对学院的未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学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等院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总体要求,结合我院青年教师的实际,围绕理想信念、敬业态度、操守德行、学问修养、业务能力、管理水平诸方面,努力开展以理想、责任、敬业、奉献为主旋律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思想水平、道德修养、学科素质、工作技能、科研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优良、思想稳定、富有活力和创新精神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培养对象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青年教师

三、培养方案

(一)强化岗前培训制度,切实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水平

凡我院新进青年教师,必须在学院统一安排下,参加有计划、有目的的岗前培训班(包括由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理论知识培训”,学院新教师上岗培训),圆满完成岗前培训任务,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二)实行上课前试讲制度,使学院教学质量得到保证

青年教师到岗后,应根据拟安排的授课任务,认真备课。在正式上课前, 由所属系安排,全体教研室教师参加,在教研室内部进行试讲,并就试讲情况提出具体参考建议。

(三)积极倡导青年教师导师制”,促使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科研关

导师制度旨在发挥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是助力广大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岗位工作,实现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举措之一。

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治学严谨、教学科研水平较高。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对青年教师在教书育人、教案编写、课堂板书、讲课方式、教学法研究、实践技能培养途径以及自学提高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学院鼓励并要求广大中老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发扬伯乐和甘为人梯的精神,为青年教师的成长铺路搭桥。

指导教师人选由学院根据每年补充新教师的具体情况拟定,并报经分管院领导审批。指导教师根据指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制订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措施、步骤,经学院审核通过后,交由系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新进教师培养计划完成的情况。

(四)具体落实指标

1.对新进教师具体要求

1)提交针对自身情况拟定的提升计划或方案 1 份。针对教学、科研工作以及导师学习等方面展开规划,要求目标明确,方案详实,有量化指标。

2)在驻课期间完成所讲授课程的教案、PPT 制作,并经导师指导后进行修改,最后上交学院备存一份,教案按照吉林农业大学教案模板进行制作。

3)根据听课实际情况,上交听课记录,听课记录不少于6份。

2.对导师具体要求:

对所指导新进教师,制定导师计划,定期检查新进教师在教案编写、课堂板书、讲课方式、教学法研究、实践技能培养途径,科研方法与程序、科研报告与论文写作以及自学提高等方面的工作,并填写考核评语。

3.对新进教师所在教研室要求:

负责新进教师的考核工作,将考核工作纳入教研活动记录中。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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