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05浏览次数:

高标准做好日常教学督导工作是学院职责所系,更是确保审核评估高质量通过的关键环节。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主要对学院在全校范围开设的通识必修课程、部分选修课程和研究生课程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旨在确保课程教学质量、激励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探索创新更高效的教学方法。同时,通过反馈信息、总结经验,不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教学相长、方法互鉴,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督导组成员

1.组  长:院长

2.副组长:本科工作副院长、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3.成  员:学院督导员

4.秘  书:本科教学秘书、研究生教学秘书

二、工作要求

1.教学督导组听课范围应覆盖本单位全体教师(包括兼职教师),涵盖本科、研究生全部课程。

2.教学督导应按学校听课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完成听课任务,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课时,每次听课后一周内录入质量评价系统(网址: http://192.168.2.41/ ),组长和副组长录入“领导听课”指标,组员录入“同行测评”指标。

3.教学督导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要做到公正、合理、客观,对照评价指标、合理评分,文字评价既要肯定优点,更要全面、客观、深入地剖析课堂教学问题并给出改进建议,听课后要及时把听课记录和成绩录入学校内部质量管理与诊断平台,并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

4.紧密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独立开展本单位的教学秩序、教学过程、教学质量的督导工作,行使检查督促、诊断评价、反馈指导、动态调控、改进提高、经验总结等质量管理职权。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及学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反映,并提出整改建议,并进行跟踪听课,持续帮助改进,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5.加强自身建设,与时俱进,更新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熟悉学校、本单位的教学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工作内容

1.听课时,应对每位听课对象进行综合检查,包括教案、教学日历、教师手册、教学课件、授课过程等方面,对于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不科学的青年教师应给予重点帮助、跟踪指导,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使其尽快胜任我校的教学工作,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2.看课时,重点检查课堂秩序。要求教师认真履行课堂管理职责,提高课堂掌控能力,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严禁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缺席,不带教材、不听讲、不做笔记、玩手机等行为不闻不问、不矫不正的情况。并于检查后,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秩序检查记录》,交给秘书存档,以备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

3.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本学院本科和研究生常规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检查(包括新入职教师、新开课程的任课教师、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兼职教师,检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落实执行情况)。

4.负责考试材料和考试过程的监督与指导。对于平时成绩,要进行阶段性检查,不定期抽查各课程的教师手册,督促教师重视平时成绩的给予,力求做到严格、公平、公正,要有理有据,尤其是要重点监察采用过程性评价的课程。对于期末考试,考前由全体督导组成员对各科目的期末考试题进行综合分析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后及时反馈给科目负责人进行合理整改;考试时监督、检查考场的考风考纪情况,跟踪考试进程,及时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问题;考试后,检查并指导各课程的《试卷质量分析》和《成绩分析》,要求教师深刻反思并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改进建议。

5.不定期召开本院的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直接听取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6.监督本学院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活动(包括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公开课、观摩课、教学试讲、教学座谈会、教师间听课等),确保制度落实、人员到位、活动经常。

7.其他需要监督指导的工作内容。

四、奖惩措施

1.严格落实教学督导工作职责,履职情况与教师考评相结合。

2.在教学督导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

3.出现教学事故等问题应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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