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

马克思主义学院师德师风师能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07浏览次数: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马克思主义学院应在立德树人的过程中,起到核心和思政引领作用。审核评估在即,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全面促进管理工作上水平是学校、学院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素养,根据国家和吉林外国语大学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本办法旨在激励教师不断自我提升,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优良教风学风,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与科研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师队伍,成为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突出贡献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奖惩、激发潜能的原则。

4.坚持统筹兼顾、分层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专职教师。

四、考核内容与标准

按照吉林外国语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博士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不合格即为不合格,并根据奖励办法认定成果等级和奖励。

(一)师德师风

按照吉林外国语大学《进一步加强师德和教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林外国语大学师德手册》《教职工行为礼仪规范》和《吉林外国语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管理规定,与各主管部门形成联动,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等多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增强教师为人师表的责任意识,规范教师学术行为,坚持学术诚信,维护学术道德,让师德师风、教风学风蔚然成风,形成良好风尚。

1. 为人师表,杜绝学术不端:

弘扬高尚师德,维护学术诚信,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教育环境。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依照《吉林外国语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2. 工作作风:

奉行“简单做人,踏实做事”,工作中称呼要规范,不称兄道弟、不叫小名。不拉关系、不搞私人小团体、不互相包庇,不请客、不受请、不送礼、不收礼,禁止利用学生为自己办私事,禁止与学生非正常交往,不接受学生及家长馈赠。

3. 行为礼仪:

树立“主人翁”精神,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勤俭节约,积极向上。衣着要端庄得体,体现职业人素养,杜绝浓妆艳抹、染彩发、涂指甲、吸烟,不穿紧身、透明、吊带、牛仔装等,不佩戴过于张扬的首饰、配饰等。

4. 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进行课前准备,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串课代课,遵守学校周一下午和周三下午坐班制(冬令时13:10-16:30,夏令时13:30-17:00),如遇病事假按照《教职工考勤办法》2天以下(不含2天)向院长请假审批,2天以上交假条报人事处审批。严格执行《关于执行教职工签到制度的通知》和《吉林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养成遵守工作纪律的良好习惯。

(二)教学能力

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也是师德的一部分。按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吉林外国语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要求,取得线上、线下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学时学分。

1.教学质量:

根据质量评价处的管理规定,从学校督导、学院督导、教师三个维度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

1)提升自身教学能力。任课教师应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教学能力、参加岗位练兵、积极参加教师培训,按照《吉林外国语大学本科教学“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夯实教学基本功、全面提高专业素质、教学能力与水平以及数字素养,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课程结束后,教师要认真进行教学总结与反思,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教学目标达成度、经验与体会、存在的问题、改进方案等。结合学生、同行专家等各层面的教学评价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2)教师要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不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调停代课和减少教学时数,自觉遵守学校调停代课等管理办法。进入教学楼和教室应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行得当、着装得体。授课中不随意进出教室,不使用通信工具,不在教室内吸烟,不得在课堂上推销商品或从事商业活动。除特殊情况和专业需要外,应站立并采用普通话或外文授课。

3教师要对学生考勤、课堂纪律、学习态度等方面要提出明确要求并及时给予教育引导,对学生缺勤、违纪等情况要有依据地做好记录。认真履行课堂管理职责,提高课堂掌控能力,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严禁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缺席,不带教材、不听讲、不做笔记、玩手机等行为不闻不问、不矫不正。

2.教学成果:

(1) 指导学生参赛获奖、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情况。

2)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双创竞赛、双创项目。根据吉林外国语大学奖励办法予以认定指导教师的教学成果和计发奖金。

3)教师参加国家级、省市级和校级各类专业竞赛、教学技能大赛、教学创新大赛等,并根据学校相应的励办法予以认定指导教师的教学成果和计发奖金。

4)教师参与或主持教研课题、教学改革项目,推动教学内容与方法创新。

(三)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参照《吉林外国语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执行,认定科研成果的等级和奖励方式

(四)其它贡献

上述内容未覆盖到的教师社会服务与贡献。

五、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

教师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2.督导评价

质量评价系统里校、院两级督导根据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对教师进行评价和赋分,作为学校绩效考核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3.学生评价

跟踪日常教学中学生的教学信息反馈,督促教师整改、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依据质量评价系统里期末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为教师赋分,作为学校绩效考核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4.学院评审

由学院成立的考核小组,结合个人自评、督导评价、学生评价及实际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审。

5.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

.考核结果应用

1.奖惩机制

按照学校管理规定,确定教师的考核等级,报送学校,教师节按照评优标准对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年末按照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对教师给予定级奖励包括职称晋升优先等)或降薪调岗。

2.改进与调整

每年两次考核,7月份年中学院考核和年末学校绩效考核,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约谈教师并提出个性化改进建议,鼓励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

3.跟踪管理

学院会根据多方反馈问题以及教师的实际表现约谈教师一般问题由副院长发起约谈,副院长约谈无效或师德师风师能等专项问题由院长直接约谈,并填写《吉林外国语大学师德师风谈话记录表》以备跟踪督导教师改进、提高情况。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考核内容和标准,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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