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体系,规范评价与反馈工作程序,形成运行、评价、反馈、改进的质量管理闭环,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遵循全程性原则和多样性原则。
(一)全程性原则:对课程的评价应贯穿课程教学全过程,既要包含期初评价、期中评价、期末评价等重要的过程节点评价,又要做好随机实时评价;对教师的评价应覆盖教学生涯全过程,既要重视对青年教师的评价,又要重视对教授、副教授的评价。
(二)多样性原则:充分发挥不同评价主体在评价工作中的优势和特色,注重督导评价、同行评价、自我评价与学生评价的统一。
第三条 学院本科教学持续改进工作遵循针对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
(一)针对性原则:凡是在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出现的明显问题,监控小组必须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目标与方案,并在之后的教学过程中予以重点监控评价,形成闭环。
(二)发展性原则:持续改进工作应以教师教学能力的发展、教学水平的提高、教学质量的提升为导向,根本目标是落实好思政课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第二章 工作体系
第四条 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在院长和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由学院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组成院级教学质量评价与改进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教学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工作。
第六条 建立由学生评教制、教学督导制、同行互评制度有机构成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第七条 学院建立由课程、教研室、学院构成的“三级链接”教学质量持续改进与考核体系。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学院在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的重要节点实施的主要评价工作程序为:
(一)开学第1周,在学院班子领导下、在学院教学委员会的具体负责下,联合检查开学初的教学运行质量。
(二)教学中期,按学校要求开展教学中期检查。学院召开教学信息员及部分学生代表座谈会,获取期中学生对教学质量的评价信息。学院组织教师开展听课评教活动,依据学校相关制度开展听课,及时与被测评教师沟通,教师须在课后结合同行评教意见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反思和调整。
(三)学期末,按学校要求,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对期末试卷、考试材料等进行检查,并由教学秘书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条 对于教学评价中反映出的教师教学质量问题,相关教研室应和教师本人共同制定改进方案,在院、教研室两个层面实施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对较为严重的教学质量问题,学院可暂停其本科教学工作,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和相关系部共同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期实现整改目标者,调离本科教学工作岗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4月修订
上一条:集体备课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