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规范教学行为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规范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原则
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应符合专业培养方案对各门课程教学目的的要求,体现本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使所制定(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基本体现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
1.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大纲是人才培养规格在课程中的具体体现,因而在教学内容的选择方面必须保证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2.要有高度的科学性和思想性。教学大纲首先要体现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的要求,其论点都应是科学验证过的,符合客观规律;其次要反映研究的各种现象、事实和规律的认识发展过程。
3.要注重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和组合。从培养计划的全局出发,明确课程内容的分工,处理好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衔接与配合,既要防止遗漏,又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4.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在内容选择和教学方法上为学生创新和自主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
5.要注重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优秀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指定有效的文献资料。
二、教学大纲核准要求
1.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依据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教学环节安排,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区别,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
2.制订教学大纲既要遵循教学规律,又要与时俱进,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切合实际的教学要求。
3.为体现管理的规范化,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应格式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义简明扼要、名词术语、标点符号等规范。
三、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一)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1.课程的基本信息。包括课程名称(中、英文)、学时、学分及本大纲所适用的专业等。
2.课程性质、任务。
3.教学方法及教学形式建议。
4.课程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
(二)第二部分: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
1.教学要求。
2.教学内容。
3.教学重点、难点。
(三)第三部分:课程学时分配
(四)第四部分:建议教材与主要参考书目
(五)执笔人、审核人。
四、教学大纲的管理
1.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2.课程教学大纲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符合学科发展需求和教学改革需要。
3.学院负责检查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确保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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