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宋海春教授在学院303会议室为学科教学(思政)专业2024届全体研究生开展主题为“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讲座。

讲座中,宋海春教授首先深入剖析了爱国主义教育相关立法的过程,同时也提出相关思考题: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法分别是什么意思?并指出了法律的意义,使学生们对立法过程有了更清晰的认知。
在立法基础方面,宋教授指出宪法是我们的生活方式,立法基础主要体现在积极消极、主动被动四个方面。这使同学们认识到,爱国主义教育立法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有着广泛且坚实的基础支撑。同时宋教授提出了一个问题:爱国主义的“主义”二字有什么含义,引发同学思考讨论。
关于立法内容,宋教授进行了细致解读,涵盖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措施、基本要求、禁止行为等多方面内容,让同学们对相关法律条款有了全面且深入的认识。
此外,宋海春教授特别强调,爱国不能“碍国”。他通过生动案例,指出在表达爱国情感时,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任何打着爱国旗号却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这一观点引发了同学们的深刻思考,大家积极参与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此次讲座,为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的学生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不仅丰富了他们的专业知识储备,更为他们未来投身思政教育事业,以法治思维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宝贵的指引。
(撰稿/曾奕 摄影/曾奕 赵冉 初审/王新雅 复审/王美佳 终审/张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