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教授“有约”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5-10-14浏览次数:

20251014日,《以法治方式推进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专题讲座在马克思主义学院102教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宋海春教授主讲,他凭借深厚的学术积累,围绕立法过程、立法基础、立法内容以及爱国不“碍”国四个维度,系统阐释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法理依据、核心要义与实践进路,为在场的研究生带来一场思想深刻、内容丰富的学术盛宴。

讲座伊始,宋海春首先界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概念。他深入剖析了“爱国”中“国”的双重意涵,并指出“爱国主义”作为民族精神的核心,不仅是一种主张和信念,更是连接民族成员的精神纽带与文化基因。他强调,“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文化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立法进程体现了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并以原则性与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宋海春教授举行爱国主义教育讲座

宋海春进一步从“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这一宪法基础出发,系统阐释了公民在国家中的四种基本地位。他围绕“为什么必须坚持爱国与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这一核心命题展开论述,指出在中国近现代史语境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民族救亡与复兴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与人民的共同选择。唯有坚持三者统一,方能真正实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与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

整场讲座逻辑严密、深入浅出,兼具理论高度与现实关切。在互动环节,宋海春与研究生们积极交流,现场气氛热烈。通过宋教授的细致讲解,同学们对爱国主义教育的法律意义与时代使命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精神动力。爱国主义不仅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更是凝聚人心、激励前行的强大力量,必将在新时代不断发扬光大。




责任编辑:黄慧婧

图片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初审:徐嘉文 李延莉

复审:厉烨翎

终审:王新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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